“希尔顿一会员因夜不归宿被罚3000元”一事,重新又将“酒店代订”推上风口浪尖,看似是省钱利器,却暗藏诸多隐患。记者调查发现,在刚刚过去的端午假期,仍然有不少酒店代订活跃在闲鱼等交易平台上。北京金茂万丽酒店假期一晚1400元的热门五星级酒店,游客通过代订人预订只要1000元左右就能入住,不但低于大客户的协议价格,且可以享受包括行政客房等更高的权益。酒店代订人是如何操作的?如此低的价格,他们又是如何获利的?他们是否打破了合规与合法的边界?
通过积分换取“利润”
得知许久未见的发小陈芳要来北京出差,并计划顺便利用周末的时间游览北京,在北京工作的冯然决定自费预订一晚酒店,招待陈芳。本着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儿的原则,在朋友的介绍下,冯然在闲鱼平台找到了一位酒店代订人阿睿,帮她以低价预订高星酒店。
阿睿推荐了北京金茂万丽酒店。携程旅行网显示,这家酒店当时的豪华大床房价格为每晚1397元,但阿睿预订该酒店当晚同房型(含双早),价格仅为1020元,不仅价格低了近400元,阿睿还承诺保证入住酒店的行政楼层,并享用行政楼层晚上5—7时时段的晚餐。
冯然介绍,她在与酒店代订人阿睿的交谈中得知,阿睿是万豪酒店集团的白金卡会员以及洲际酒店集团的钻石会员,主要兼职代订这两家集团旗下的酒店。同时,酒店代订人阿睿还提到,自己在帮助冯然一行人办理入住后,又马不停蹄赶往下一个酒店,帮助其他客人进行入住。在被问及能否预订希尔顿集团旗下的酒店时,阿睿坦言,由于自己的会员级别并不高,因此并不推荐住客入住希尔顿集团旗下的酒店。
冯然看似“占便宜”的经历不是个例。在刚刚过去的端午假期,北京商报记者在闲鱼平台上看到,不少酒店代订活跃在平台上,通过以低价招揽的方式,在平台上获取游客。这些酒店代订承诺,不仅能提供了更为便宜的客房,同时能让客人享受到更高的权益,那么,酒店代订人是如何从中获利的呢?阿睿提到的会员级别,恰好是职业酒店代订人的赚钱利器。
综合多位代订人和酒店方提供的信息,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通常大部分酒店代订人都拥有多家酒店集团的会员,且拥有很高的会员权益。酒店代订人正是通过高等级的会员权益,预订折扣房间,或者通过“积分+现金”的方式来预订酒店,再以高于折扣房间的价格在闲鱼平台上进行二次售卖,从而赚取差价。
一家国际连锁酒店集团的预订部负责人坦言,白金卡的酒店用户在酒店官网或App预订时,如果所入住酒店入住率并不是很高时,通常可以享受更为优惠的预订价格,或者选用“积分+现金”的方式进行预订。
以北京三里屯通盈中心洲际酒店为例,6月23日—24日,在洲际酒店集团官方App(IHG App)预订该酒店豪华双床房价格为1869元(不含早),而银卡用户通过该平台预订酒店同样房型时,则可以选择“13000积分+1318元”“23000积分+920元”“28000积分+702元”等几档“积分+现金”的方式进行预订,甚至可以选择仅使用“43000积分”兑换房间。
另有酒店代订人乐乐透露,不同等级的会员预订房间的价格其实相差不多,但等级越高获得的积分比例越高,权益也越多,不过各个集团会员政策也会有差异,一般给客户预订时会提供一定的会员优惠。
酒店代订人是如何定价的?一位有着多年大型国际连锁酒店运营经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店代订人通常都是根据客人想要预订的酒店还有多少优惠房间数量决定的,例如有些酒店入住率超过一定比例后,就没有优惠房间了,酒店代订人就会告知客人无法预订。有些酒店代订人甚至也会牺牲自己的利润单纯赚取积分,通过下一次帮助客人预订房间,再将积分转化成“利润”。
“同行人入住竟不需要登记”
事实上,每家酒店都有很严格的会员体系,酒店代订人是如何“钻空子”的?又是如何帮助客人进行办理入住的呢?
当冯然确认预订酒店之后,上述酒店代订人阿睿发来支付链接,并与她确认酒店名称、入住时间、房间数量等预订信息。在冯然拍下链接后,该代订人阿睿表示,在入住当天,代订人将先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并会告知前台有一位同住人,而冯然只需要自行前往前台办理登记入住即可拿到房卡,并不需要缴纳押金,而与冯然同行的陈芳则并不需要办理入住。
针对办理细节,酒店代订人阿睿还“叮嘱”冯然,“不要提预订渠道,直接说已经办理过入住,只是来登记拿房卡,前台如果找不到订单,就说预订人姓名(代订人)。退房时仅需要把房卡交给前台”。
入住当天,冯然怀着忐忑的心情,按照代订人的提示进行操作,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她与朋友陈芳一起十分顺利地入住了酒店。
冯然表示,一间客房下登记的是两位入住人,实际上这间客房是酒店代订人阿睿帮忙开好的,而自己只是进行了补登,好友陈芳则并未登记就能进入该酒店房间。如果好友陈芳进入该房间,也只能是以访客身份进入,按照规定,访客到了夜里11时就需要离开房间。
虽然好友陈芳并未登记入住,但是凭借冯然的房卡,两人依然顺利地入住酒店房间。
代订不仅违约而且违法
“酒店代订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北京市国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立新表示,酒店对于会员注册都会有相应的会员协议或者会员章程,用于规范酒店和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在该文件中,一般都会有明确约定,该会员权益仅供会员本人自行使用,不得转让,更不得以此获利。所以,代订商家自行购买酒店会员再通过为他人代订的方式牟利,显然也构成对酒店的违约,酒店是有权根据前述文件的约定,要求该会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
“用自己的会员权益进行代订,然后从中赚取差价的行为,扰乱了酒店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教授吴丽云认为,诸如此类的代订人其实也相当于是酒店“黄牛”。
谈及代订行为是否违法,朱立新表示,代订商家利用自己酒店的会员权益帮他人代订的行为,本身不仅违约并且违法。代订行为本身就是让他人冒用自己的名义入住酒店,显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朱立新还表示,入住酒店时办理登记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而作为酒店的工作人员,更应当本着对每一位旅客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好登记后再入住的工作,避免出现登记人和入住人不一致、一人登记多人入住等情况,进而规避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意外。
对于酒店代订人而言,代订行为也给自身带来一定风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谷慧敏表示,如果实际入住人在入住期间涉及刑事犯罪,那么代订人同样要承担责任。所以酒店代订并不是一门好生意,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吴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