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坚决防范消费欺诈和违法经营行为发生,三亚持续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2月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公布3起旅游市场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1
三亚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今年6月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该公司经营婚纱摄影期间,在网络平台上备注的婚纱摄影套餐为销售价6999元、门市价31999元,销售价7999元、门市价25999元。但该公司无法提供门市价31999元和25999元的相关定价依据或销售记录,属于虚假的门市价格。
当事人通过虚假折价、虚构被比较价格,未给消费者带来实际优惠,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参照《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三亚某高端摄影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今年4月27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某高端摄影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某网络平台上上架了“机票补贴+送3天2晚+包邮+游艇+送婚纱6999元,门市价15299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实际为该公司线下6999元婚纱摄影套餐。当事人无法提供被比较价格15299元相关的定价依据、价格说明和销售记录,被比较价格15299元不真实,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参照《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海南某小微型租赁公司未按规定办理
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案
今年7月1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某小微型租赁公司擅自将未备案车辆对外出租予以立案查处。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