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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马乡

  歇马乡,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辖乡。1949年初为歇马乡,1958年成立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境中部偏东,距县城6公里。地处四川西南部峨眉山山麓边缘,海拔600-1300米。

  截止2007年底,面积26.2平方公里,人口0.8万。辖小溪、高山、余湾、甘溪、代坪、杨山、尖峰、立新、幸福、联合、新林、明公、五四。乡镇企业以建筑、建材、五金、制茶、木器和粮油加工业为主。农产以水稻、小麦、油菜籽、玉米、茶叶为主。境内文物有尖峰寺、胡金柱夫妇墓(石刻)、小佛阡摩崖造像。

  该乡是夹江县地道中药材——石斛种植最多的乡。年平均气温13.4℃,降水量1593毫米,相对湿度50-86%,无霜期10个月,特别适宜石斛生长。该乡从清嘉庆年初就开始种植石斛,已有200多年的种植历史。

  石斛,又称黄草、栽秧花,属兰科植物,早在汉代就载入《神农本草》。石斛性微寒、味甘淡,养阴益胃、生津止渴,常用于热病伤津,口干烦渴,病后虚热,阴伤目暗,视物昏花,补五脏虚劳赢瘦等症。它含有24种人体不可缺少的氨基酸,是当今国际饮料市场的重要原料。研究表明,石斛又是提取治疗心、脑血管病药物的主要原料,市场需求很大。著名的产品有“石斛夜光丸”、“鲜石斛露”、“西枫斗”、“金耳环”等。同时,石斛植株还具有较强的观赏价值。

  歇马乡种植的石斛品种主要有迭鞘石斛、金钗石斛、马鞭石斛和铁皮石斛等。共种植了4500亩,年产鲜草14.9万公斤,占全省产量一半以上。2001年,该乡成立了“歇马乡石斛协会”。2004年,该乡开始筹建建设“千亩石斛观光园”。

  2008年5.12灾情发生后,歇马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立即深入受灾农户家中,对受灾情况进行了解、调查、核实、确认,并积极与建筑材料商协调,帮助农户解决购买钢材、砖瓦等建筑材料,该乡党政领导并多次深入农户建房施工现场,指导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强力推进灾后农房重建进度。

  截止2008年6月,该乡灾后农房重建194户全部动工,其中93%以上的重建农户已竣工并入住,灾后农房重建的农户于7月底可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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