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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镇 |
白 白龙镇位于剑阁县中南部,地属盆地丘陵地带,海拔高度642米,年平均降雨量1061毫米;东与合林交界,西与开封镇、元山镇相连,西公兴镇接壤,北与老县城普安相邻,镇内有省道剑南公路连通南北,县道喻马公路横贯东西,距绵广高速公路仅70公里。全镇移动通讯、程控电话、光纤网络电视全覆盖,集镇内学校、医院、自来水站、汽车客运站、天然气供气公司、商贸流通市场等城市功能齐全。 行政区划 剑阁县辖镇。1951年设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1985年建镇,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府43公里。面积74.9平方公里,人口1.6万。剑(阁)南(部)、剑(阁)苍(溪)公路在此交会。辖龙洞、三湾、石滩、春风、青丰、寨门、槐树、小垭、庙垭、古楼10个村委会和一、二、三3个居委会。农业主产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籽,兼产棉花、花生。 白 历史沿革 治地白龙场,位于县境中南部,距城43公里,因古刹白龙庙得名。去阆中的古驿道和今剑阁至鹤龄、剑阁至南部县公路过境。 宋时临津县迁此,后废县设镇,明时为浆池屯,《剑阁县续志》载:明永乐间(公元1403年至1424年,前后共二十二年),八姓(陕西凤翔府富平伏、管、李、赵、程、左、刘、杨)屯田于浆池侧(即今白龙庙),为古胡原、临津、普安县属地。清末在此置信安镇。 民国3年改为讲信团,民国19年改称讲信区,民国25年为第三区治地、民国29年设白龙镇,后改为乡。建国后,1950年在此设第三区公署,1951年设乡,后称白龙区,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1985年建白龙镇。1989年,全区面积291.1平方公里,辖白龙镇和禾丰、摇铃、碑垭、广坪、店子5乡,共46村,330组。2006年撤销区建制,白龙镇直属于县。 资源优势 白龙镇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区域资源优势,1999年被列为省级试点小集镇。全镇辖9村2社区,80个村(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7189人,总户数5949户;其中:农业人口12272人,农业户数3536户。幅员面积51.68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2572亩。 基础设施 全镇村组道路146.6公里,水库5座,山坪塘413口。当年完成泥碎路整治11.2公里,小垭村3.2公里、寨门村3.6公里、古楼村4.4公里。病险水库整治5座,山坪塘整治146口,土渠标准化维修13.2公里。 白 城镇开发 白龙镇是省级试点小城镇,全县“一城八镇”重点镇及统筹城乡试点镇。按照县委、政府提出的把白龙建成剑阁南部地区生态小城市的要求,镇党委、政府依托白龙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完成了城镇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修编。并以城市开发为重点,积极招商引资,先后引进6个业主,投资5600万元,集中开发临津街商住小区、鱼池街步行街、中学教育小区、鲁班滨河安置小区及滨河广场等工程。目前,各小区基础工程结束,主体建设开工,城镇开发初具规模。 临津街开发工程以白龙寺为轴心,东接剑南路,西邻白龙中学,是集餐饮、娱乐、佛教文化、商贸、休闲为一体的500余米新街道。临津街东段占地10471㎡,总投资1363万元,一期A、D幢商住楼占地1100㎡,建筑面积4600㎡,主体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占地8971㎡,街道及市政绿化1524㎡,综合市场980㎡,房地产开发4464㎡,建筑面积14000余㎡,商铺100间,3000余平方米,商品房90套,9000㎡,并于8月20日正式开盘出售。中心文化广场以白龙寺佛教文化为载体,建设集文化、体育、休闲、公益设施为一体的综合文化广场2000㎡,投资100余万元。临津街西段占地7500㎡,建筑面积13500㎡,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修建房屋49间6500㎡。 鱼池街开发工程系将原场镇污水鱼池回填开发利用,建设成商贸、餐饮、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步行街。基础工程整治总投资300万元,平整面积12242㎡,建筑面积400㎡,铺设下水管道600米,平整广场1600㎡。现基础工程已结束,土地已经公开拍卖,正进行房地产开发。 2008年集镇建成面积3.2平方公里,2009年合理规划了临津街、食品路开发建设,新建成集镇街道二条。引进开发商进行商住楼及商贸市场开发,分别有鱼池商业街,国泰商城,教育小区,阳光小区,满福花园,农贸市场,供销社商住楼等项目。合计建设住宅面积7万余平方米,商业市场1.6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集镇规模和完善了城镇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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