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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龙乡

  米龙乡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辖乡。解放前属祝桑封建头人宜马来布属地,1958年置米龙乡,1973年改米龙公社,1984年改米龙乡。

   米龙乡位于雅江县南部24公里处。东邻祝彩,西靠麻郎错乡,以雅垄江为界,南接八绒乡,北连河口镇。最高海拔4590米,最低海拔2500米,相对立差2090米,平均气温4.9摄氏度,无霜期较短,气候干燥,水利条件差,春旱伏干,自然灾害频繁。全乡共7个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属高山、半高山、河谷三种气候类型,农作物有青稞、小麦、碗豆、洋芋、玉米等,经济林木有核桃、苹果,中草药有虫草、黄芪、大黄等。共323户,2093人,全乡面积为320.74平方公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00元,全乡共有可耕地面积3417亩,退耕还林面积3983.68亩。

  米龙乡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全乡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思想,特别是探索发展农牧业的新路子,以全面发展全乡经济。2、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协调和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3、加强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4、组织和指导群众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副、林业生产,及时交缴各项税费;5、组织协调全乡的两个文明建设,搞好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有争议的问题的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处理,若不能处理则及时报告上级部门;6、及时请示并报告需上级部门解决或处理的问题;7、督促检查指导全乡干部职工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提出建议;8、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研究党代会、人代会等,并承办好各类事项;9、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做到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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