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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鹿镇 |
黄鹿镇位于中江县最北端,它始建于汉,因其骒马交易市场规模宏大,早在明清时代就已经闻名省内外,素有“中江北大门”之称。它与罗江,绵阳,三台交界,八镇相邻,幅员面积57平方公里,下辖18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总人口27025人,耕地28667亩,是毗邻地区农副产品及商品贸易的集散重镇,更是有较强的地域优势的发展重点镇。 黄鹿镇交通发达,罗桂(罗江——--桂花)公路,绵中(绵阳——中江)公路纵贯南北;德三(德阳----三台)公路,黄黎(黄鹿----黎曙)公路横跨东西。村社公路支线已进入村、社、农户,卫星通讯及电视差转信息已覆盖全镇每个角落。水利资源较为丰富,人民渠六期工程主干渠及数十条支、斗、毛渠纵横交错遍布全镇村村社社,全镇有水库5座,塘堰195口,总蓄水量为364万立方米。因人民渠六期工程中江灌区主干渠首先途经黄鹿,故有“中江第一口水”之称。2008年新拟建的蓄水量达2200万立方米的“黄鹿水库”也正在勘测之中,黄鹿镇场镇有街道12条,全长500米,总建筑面积0.4平方公里,是省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之一.场镇基础设施较完备。内外部条件比较优越.创办有年产50万平方米的黄鹿建筑陶瓷厂,年加工量为2100吨的鹿原肉类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预制构件厂农副产品加工厂,酒厂,铧厂,水厂等多家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1999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5712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872万元),实现利税120万元。黄鹿镇气候温和,无霜期长土地肥沃,加上得天独厚的水利资源条件,农业生产不仅能高产稳产,更能旱涝保收,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红苕,小麦,大麦为主,经济作物以花生、油菜为主。1999年,农业总产值达5982万元,人均粮食占有量达837公斤。 2008年来,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黄鹿镇加大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在进一步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发展“三商”农业的基础上,调出耕地1.5万亩用于发展中江柚、稻田栽藉养鱼、牛肉、生猪养殖、大棚菜等多种经营项目,为黄鹿镇的二次创业奠定了基础。1999年工农业总产值达成1.6694亿元,国民生产总值达9749.59万元,财政收入达260.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202元。 中江县黄鹿镇依托本地丰富的页岩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引进建材生产企业。2008年,已有3家外地建材生产企业(其中省外2家)落户黄鹿镇,总投资1600余万元,年产砖可达1亿匹。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实行土地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的政策。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恢复林草植被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在建设投资和绿化工作到位的条件下,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期满后可申请续期,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法给予补偿。对于享受国家粮食补贴的退耕地种植的生态林不能砍伐。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简化程序,及时提供并保障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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