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陕西 >> 西安市 >> 乡镇介绍 >> 焦岱镇 |
焦岱镇 |
焦岱镇属于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地貌地形复杂,南部为秦岭山地,中西部川、塬相间,北部是横岭,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宜林、宜牧、宜粮。经济以农为主,产小麦、豆类等。中药材有天麻、五味子、杜仲等。林产有油桐、漆树等,白皮松是名贵树种之一,矿产有玉石、铁、石棉,尤以玉石有名,蓝田玉、金川牛为主要特产。 行政区划 焦岱镇辖焦岱街、大洋峪、小洋峪、东光、谢家岭、吴家寨、鲍寨、任家庄、张家、柳家湾、水泉、安寺沟、陈家沟、赵家扁、梁家扁、候家扁、蔡家坡、樊家坡、荣家沟、佘家湾、沟口、老虎沟等22个村委会。 基础设施 焦岱镇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水电资源丰富,电网设施健全。境内有11万伏的变电站一座,建有中小型水力发电站7座、,年总发电量为1100万千瓦。焦岱镇24个行政村的电网改造已全部完成,电力供应非常正常和充沛。有小型水库共计9座,有日供10吨水水厂1个。丰富的水电资源为桂花镇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带来了具大的发展潜力。小集镇建设初具规模。2002年投资100余万元对焦岱镇柏墩街道进行了硬化和美化,建成镇政府至中学的功伟路和1公里桂花街,街道两旁统一规划了居民小区。城镇人口吸纳率、农村居民城镇化率进一步扩大。路网建设不断完善。村级公路总长90余公里,24个村村级公路基本拉通,特别对鸣泉路、南五路等乡村主干道进行了拓宽和修复,改变了过去“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窘况。由于焦岱镇经济基础薄弱,还有大部分村村级公路路况没有得到改善。 在保护和大力发展三大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焦岱镇资源深加工和精加工的开发和探索,进一步扩大“生生生川”牌青砖茶的规模,提高其品味和知名度;加大对丰富的油桐、漆树资源、白云石资源、鸣泉水库自然景观等资源的招商引资和开发力度。 旅游资源 蓝田县焦岱镇作为古人类生息繁衍的地方,是十多个朝代的京畿之地及古代中国南北交通要道,留下了众多的古遗址和丰富的文化遗存。境内山雄水秀,川美岭阔,自然风景秀丽。有驰名中外的“蓝田猿人”,闻名遐迩的壁塑瑰宝水陆庵、著名隋唐寺院。 上下悟真寺在焦岱镇东约10公里普化乡王顺山。分上下两院,相距1.5公里。上寺在司真峪内西边的山崖上,竹林葱翠,俗称竹林寺。下寺在悟真峪口外的蓝水南岸,环境清幽。唐代诗人王维、杜甫、张籍等均有游悟真寺诗传世。因历代破坏,范围大为缩小,殿宇都是近代建筑,只有青山绿水仍是诗人描写的“蓝水色似蓝,日夜长潺潺,周回绕山转,下视如青环”的意境。 水陆庵在焦岱镇东10公里普化镇王顺山下。三面环水,形似孤岛,就此建庵。这里青山耸立,河水环流,故称水陆庵。是关中名胜古迹之一。本是古悟真寺的水陆殿。庵内大殿,系明代建筑,特别是殿内彩色泥质壁塑,是有名的古代雕塑艺术品。泥塑均采用连环塑的形式,上下叠层列塑佛本生故事。 蓝田猿人遗址在焦岱镇陈家窝村和公王岭。1963-1966年在当地发现猿人下颌骨与头盖骨化石,两地化石统一命名为蓝田中国猿人、蓝田直立人,或简称为蓝田人。蓝田公王岭猿人化石与北京猿人化石很类似,其嘴巴隆起,脑壳较厚,眉骨发达,额骨低平,经古地磁测定,公王岭猿人距今约98-100万年。陈家窝猿人距今约50万年左右。蓝田猿人使用的石器,有尖状器、砍砸器、刮削器、石核等,种类不多,大都是一件石器多种用途,形制很不规则,原料大部是用石英、脉石英打制的。 发展目标 主要目标: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占农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到2020年,农村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直接或者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村庄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 逐步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边远地区、海岛地区可采取资源化的就地处理方式。 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控制散煤和劣质煤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其停止建设,补办环评手续,并予以处罚。对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予以处罚。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时限,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合理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坚决禁止化肥养鱼。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行秸秆气化工程、沼气工程、秸秆发电工程等,禁止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 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摸清情况,把握机理,逐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污染土壤综合治理试点。加强对污灌区域、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 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保护和整治村庄现有水体,努力恢复河沟池塘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破坏。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生物多样性。加强红树林、珊瑚礁、海草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农村环境监测与统计方法、农村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开展农村环境状况评价工作,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有条件的地区应开展农村人口集中区的环境质量监测。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发建设活动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