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概况】
黄浦区,隶属于上海市,地处上海市中心城区中部,黄浦江和苏州河合流处的西南端。北起苏州河,东、南濒黄浦江,西至成都北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肇嘉浜路、瑞金南路。全区面积为20.52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8.71平方千米,水域面积1.81平方千米。上海城市坐标原点位于本区内的国际饭店。黄浦区下辖10个街道,共183个社区。常住人口50.78万人。
黄浦区承载了上海700余年的建城史和180余年的开埠史,区境自唐天宝十年(751年)至宋代属华亭县,至元代作为上海县治所在地。后区境隶属多变。1959年12月区划调整后,区境分属黄浦区、卢湾区、南市区,后经2000年、2011年两次“撤二建一”,建立了现在的黄浦区。
黄浦是上海中心城区核心区,以上海的母亲河——黄浦江命名。区域东临黄浦江,北临苏州河,三面环水。黄浦区是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和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地所在区,承载了上海700余年的建城史和180余年的开埠史,见证了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发展变化。
【行政区划】
黄浦区辖10个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瑞金二路街道、淮海中路街道、豫园街道、打浦桥街道、老西门街道、小东门街道、五里桥街道、半淞园路街道
【历史沿革】
“黄浦”的地名得名于“黄浦江”:黄浦江,南宋名“黄浦”,清代始称“黄浦江”,源自今上海市西部淀山湖,流经十一区,至北部吴淞口注入长江,为上海最大的河流,被誉为上海的“母亲河”。1945年建区时,以境东河名命名为“黄浦区”。
黄浦区区境自唐天宝十年至宋代属华亭县,至元代隶属上海县。1843年上海开埠,境内地区被英、法等国强辟为租界。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在区境南部建立上海县署;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区境北部先后开辟为英租界和法租界,开始有“南市”、“北市”之说。1927年7月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后,南市老城厢地区划入沪南区管辖。在1937年“八一三”抗战爆发后的沦陷时期,沪南区改称为南市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区境为上海第一区(黄浦)、第二区(老闸)、第三区(邑庙)、第四区(蓬莱)。当时上海市政府将全市分设30个区,第一区因濒临黄浦江,又以江名黄浦为区名,这是黄浦区得名之始。南市老城厢地区划为邑庙区、蓬莱区。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两区分别接管,并建立区人民政府。
1956年,黄浦、老闸两区合并为黄浦区;
1959年,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原嵩山区部分划入卢湾区。
1960年,原新成、邑庙和卢湾区部分地段划入原黄浦区。
1961年,原浦东县部分街道划入原黄浦区、南市区。
1980年代,原川沙县部分乡镇陆续划入原黄浦区、南市区。
1993年,黄浦区、南市区原浦东地区划归浦东新区。
2000年,黄浦、南市两区拆二建一,成立新的黄浦区。黄浦区委、区政府驻地:外滩街道延安东路300号。
2011年,撤销原黄浦区、卢湾区建制,建立新的黄浦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黄浦区,地处黄浦江和苏州河合流处的西南端。北起苏州河,与虹口、静安两区相望;东、南濒黄浦江,与浦东新区一江之隔;西至成都北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肇嘉浜路、瑞金南路,与静安区、徐汇区为邻。全区面积为20.52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8.71平方千米,水域面积1.8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黄浦区境绝大部分地域在唐代中叶已成陆,是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全境地势平坦,浦东略高于浦西,海拔4.5米以下。
气候特征
黄浦区境内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浦西境“热岛”、“雨岛”效应显著。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黄浦区共有幼儿园44所,在校幼儿9245人;小学27所,在校学生22822人;普通中学33所,在校学生26514人,其中初中学生16092人,高中学生10422人。九年义务制教育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零。中等职业独立职校5所,在校学生6325人。职业培训单位数4个,注册学生数2616人。
区境内的高等院校有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与上海大同学院、上海开放大学黄浦分校、上海市黄浦区社区学院、上海市黄浦区老年大学、上海老年大学黄浦分校“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
文化事业
黄浦区各级文化馆(站、中心)11个。各级公共图书馆13个,藏书217.13万册,藏光盘量107086盘。社区信息苑18个。电影院、剧场、剧团59个。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9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0处;文物保护点447处。完成6处文物修缮工程。
医疗卫生
黄浦区有市属医疗机构9所(其中:三级医院7所,市属门诊部2所),区属医疗机构22所(其中:二级医院8所,一级医院1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区属门诊部1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2所(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所,其他卫生机构8所)。全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5279人。医院病床9961张,家庭病床人数758人。
【交通运输】
作为上海的城市原点、交通枢纽中心,黄浦区拥有十分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内环高架路在境内交汇相连;轨道交通1、2、4、8、9、10、13、14号线经过境内;区内有南浦大桥、卢浦大桥,打浦路隧道、延安东路、人民路、复兴东路、西藏南路5条隧道,金陵路、东门路、复兴东路、陆家浜路、董家渡路5条轮渡线和轨道交通2、4、8、9、13号线连接黄浦江两岸;境内地面道路总长约221千米,有卢浦大桥、南浦大桥、武胜路、外滩新开河、沪军营路5处地面公交枢纽站集散点。
【风景名胜】
◆上海人民广场
上海人民广场,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185号,地处上海市中心区域,是上海市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中心和交通枢纽、上海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上海人民广场主要由开放式广场、人民公园以及周边文化、旅游、商业建筑等组成,总占地面积达14万平方米;广场北侧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西北侧为上海大剧院,东北侧为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南侧为上海博物馆,人民大道贯穿其中;广场两侧各设17米宽的绿化带,绿化总面积达8万平方米;是集金融行政、文化、交通、商业为一体的园林式广场。
1995年,上海人民广场被评为“90年代上海十大新景观”和“十大旅游景点”之一。
◆南京东路
南京东路,是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境内东西向道路,位于黄浦区北部,连接了中山东一路和西藏中路,是上海开埠后最早修筑的道路之一,有“中华商业第一街”的誉称。
南京东路于清咸丰元年(1851年)修筑,时名花园弄(译称派克弄);于清咸丰四年(1854年)扩建,俗称“大马路”;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更名为南京东路。
南京东路东起中山东一路,西至西藏中路,全长1599米,宽15.98米至29.45米,中山东一路至河南中路段为双向两车道,河南中路至西藏中路段为由东至西人行道。
◆外滩
外滩,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黄浦江畔,即外黄浦滩,为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844年(清道光廿四年)起,外滩这一带被划为英国租界,成为上海十里洋场的真实写照,也是旧上海租界区以及整个上海近代城市开始的起点。
外滩全长1.5千米,南起延安东路,北至苏州河上的外白渡桥,东面即黄浦江,西面是旧上海金融、外贸机构的集中地。上海辟为商埠以后,外国的银行、商行、总会、报社开始在此云集,外滩成为全国乃至远东的金融中心。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8月,外滩随交还上海公共租界于汪伪国民政府,结束长达百年的租界时期,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拥有正式路名中山东一路。
外滩矗立着52幢风格迥异的古典复兴大楼,素有外滩万国建筑博览群之称,是中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上海的地标之一,199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其列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豫园
豫园,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福佑路168号,始建于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已有450余年历史,占地30余亩,与露香园、日涉园合称为“明朝上海三大名园”,名列现存的上海五大古典名园之首,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豫园原是明代的一座私人园林,园主人潘允端曾任四川布政使,其父潘恩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刑部尚书。潘恩年迈辞官告老还乡,潘允端为了让父亲安享晚年,经过20余年的苦心经营建成了豫园,在明代中后期被公认为“东南名园冠”。豫园有着典型的江南园林风貌 [5],体现了明清两代南方园林“清幽秀丽、精致玲珑”的艺术风格,园内还保存着相当数量的古树名木及明清家具、名人字画、泥塑砖雕、额匾楹联等文物珍品,凝聚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精华。
1982年2月,豫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新天地
上海新天地是一个具有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中西融合的都市旅游景点,上海新天地以上海近代建筑的标志石库门建筑旧区为基础。
首次改变了石库门原有的居住功能,创新地赋予其商业经营功能,把这片反映了上海历史和文化的老房子改造成餐饮、购物、演艺等功能的时尚、休闲文化娱乐中心。漫步新天地,仿佛时光倒流,有如置身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但一步跨进每个建筑内部,则非常现代和时尚,亲身体会新天地独特的理念,这有机的组合与错落有致地巧妙安排形成了一首上海交响乐,让海内外游客品味独特的文化。
2020年1月6日,入选2019上海新十大地标建筑。
【城市荣誉】
2017年,黄浦区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2019年9月,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20年6月,经中央依法治国委入选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2020年10月20日,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2020年7月31日,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2020年10月20日,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2020年12月25日,被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为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2021年2月1日,被表彰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2021年5月14日,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2021年8月17日,入选赛迪顾问城市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赛迪百强区”名单。
2021年9月8日,入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2021年11月30日,被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确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2021年12月,被全国爱卫办确定为2020年度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地级及以上市)。
2022年1月,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2022年4月,入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旗)名单。
2023年3月,入选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2023年11月,被推选为“2023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区(直辖市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