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旅游成为越来越多人丰富生活、增长见识的选择。一些不法机构也瞄上这一领域,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非法吸收资金,损害消费者利益。
以“旅游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形式较多。例如,借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通过参与推介会、发放礼品、外出旅游考察项目等欺骗消费者,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资金。再如,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作为投资额或者旅游团费使用,并承诺给付高息,吸引消费者缴纳高额费用。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更对广大投资者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尤其是老年人,他们金融知识有限、风险意识不足,很容易落入圈套。
旅游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应成为非法集资的温床。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动态监测,严查旅游企业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旅游企业或个人,依法及时查处,形成震慑,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个人出游要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旅行团要保持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
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但最突出的特点还是承诺高额返利和高回报。消费者要谨记,风险和收益成正比例关系,预期收益越高的投资,需要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被高回报噱头迷惑,将旅游和投资混为一谈。(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