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八,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各地都已进入返程高峰期。然而,还有不少人没有订到回程票,拿起手机准备订票时,却被迎面而来的价格“刺”了一下。
近日,三亚飞北京机票破万元引发关注,有网友吐槽:“来时一千,回去一万多。”经查询发现,返程价格飙升的航线不仅仅是三亚飞北京,还有哈尔滨飞上海等航线。
针对返程遭遇“天价机票”问题,部分网友认为,出行前就应该做足充分准备,提前购买好往返机票。
也有部分网友质疑返程机票涨价离谱是否合法?还有部分网友建议错峰返程……
买不到返程车票不能按时上班,算旷工吗?春节返程“天价机票”违法吗?航空公司是否涉嫌垄断?搭乘朋友私家车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赔偿吗?返程途中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关于春节返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今天一文讲清楚。一起来看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阳律师带来的专业解读!
买不到返程车票不能按时上班,算旷工吗?
由于非主观原因(如天气、故障等原因)导致列车、航班停运,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可不算旷工。但如果因为买不到票、路上堵等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时返岗,不能算正当理由,其缺勤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
面对这种情况,建议劳动者提早和用人单位沟通,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举证说明自己并非个人原因导致缺勤。
另外,不建议用人单位按旷工处理,更不能以此为理由开除员工。春节返工人流量较大,员工因买不到车票等原因未能及时返岗,是受制于一定的客观原因,应给予一定的包容。
春节返程“天价机票”,违法吗?航空公司是否涉嫌垄断?
《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第六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制定国内运价,包括制定、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运价,以及按照政府规定制定、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运价。第七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运价,由航空运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按照本规则规定自主制定实际执行的运价种类、水平和适用条件。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据价格法进行价格临时干预。
此外,今年春节前夕,中国民航局给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等下发《关于加强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春运期间价格管理,避免频繁调价、价格大幅波动,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各运输航空公司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运价,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及上浮幅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运价,不得超过公布运价。
近两年,机票发售大多是通过各航空公司官网或第三方平台线上发售,供求信息已相对公开透明,但机票价格仍大幅飞涨,可能涉及机票供求市场关系、航班管理秩序及是否存在航空公司协同涨价等因素。因此,航空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制定市场调节价。合理的高价票只能是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调节下形成的一定程度的高价格,不能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标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以及实行垄断价格而形成,不合理的异常票价波动,包括不合理涨价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干预。
搭乘朋友私家车返程,途中发生事故,车主需要赔偿吗?
车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可减轻其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驾驶员应当采取措施而没有采取,或者驾驶员不具备驾驶资格、有不得驾驶车辆的情况,这些情况下,即使构成“好意同乘”,驾驶员也不能减轻赔偿责任。
善意助人的行为值得鼓励和提倡,但所有帮助都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既然愿意搭载他人,就要保障好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做足安全措施,降低发生意外的风险,避免好心办坏事。
返程途中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认定工伤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按照司法审判案例,时间、路线、目的三大因素在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一般缺一不可。假期最后一天返程旅途不符合时间、路线因素,返程路线也不符合上班的合理路线,如果出现事故,一般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